根据《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、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》规则,通过书面考试、面试、体检,共有第四批1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查核阶段(详见附件1),现将查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附件1:《2023年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体检合格第四批查核人员名单》。
查核由企业对拟查核人员的思想政治体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才能、工作实绩等状况做查询了解,并对被查核人员资历条件进行复查。查核中发现不符合聘任条件的,撤销其聘任资历,并将结论及根据清晰奉告被查核人员。
查核公告发布后,各用人单位将为拟聘任考生安排查核事宜,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东西疏通,按要求参与查核,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造成的结果,由考生自傲。
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自己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(海城市人社局427室),邮递地址: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服务中心427室(海城市站前街2号),档案处理咨询电话。
1.未习练、未参与任何安排证明。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(大街、社区)开具证明,加盖公章。
以上两项证明资料请考生于2023年11月22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处理分配科。
四、遇有特殊状况,及时陈述招聘单位。需求开具介绍信的,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处理分配科处理。未经赞同不能准时供给以上资料的,则视为主动弃岗,结果自傲。